以下15条移动互联网产品设计原则摘自于张小龙的《微信背后的产品观》
1、 绝不考虑Web形态,一切考虑都基于APP。
2、 产品优先级:
(1)有趣高于功能,产品必须有趣,必须Cool,才可能形成传播和口碑。
(2)功能高于交互,明确的功能满足明确的需求,用户不会在意炫酷交互效果。
(3)交互高于UI。便捷、快速的交互设计为先,围绕具体功能实现UI,而非有优质UI方案为此专门设立一个功能。
3、 聚焦:一个APP只做一件事情,一个大而全的APP意味着全面的平庸。
4、 永远一维化:让用户在一个维度里解决具体的问题,Twitter的Timeline就是一个好的范例。而类似Facebook、Path那样的滑出式菜单则是一个灾难,因为这使得产品拥有两个维度,加大了用户理解的困难。
5、 保持主干清晰,枝干适度。产品的主要功能架构是产品的骨骼,它应该尽量保持简单、明了,不可以轻易变更,让用户无所适从。次要功能丰富主干,不可以喧宾夺主,尽量隐藏起来,而不要放在一级页面。
6、 不要让用户选择。同一个页面之内,有多个入口;同一个功能,有多个实现方式;同一个界面,有多个展示方式。这对于用户来说是一种痛苦而非享受,因为他们只会因此而感觉到困惑和恐惧。用户宁可采取重复操作漫长而固定的操作路径,也不愿意使用多变的快捷方式。
7、 隐藏技术,永远展现简单的、人性化的、符合人类直觉的界面。开发不可以为了炫技而展示功能,产品不可以为了炫耀而功能堆砌。
8、 拒绝个性化。除了依靠设计特色而立身的APP,换肤一类的个性化设计,除了让产品经理幻觉自己做了许多工作而自我满足之外,没有任何价值。它只能证明产品经理对自己的产品不自信,因为自信的产品经理凭借默认皮肤就可以满足用户。延伸开去,一个好的产品,其功能应该满足全球用户需求,无需为地区做特别定制化。
9、 产品一定程度上是为了满足人性中的贪嗔痴,这是用户的痛点。能把握住之后,产品经理应该超越其上,用产品帮助人们得以解脱。
10、想清楚自己究竟要做什么,不去迎合上司,不去讨好用户,不去取悦自己。
11、 分类!分类!分类!这是产品经理在确定产品主要功能构架之后,唯一应该为用户做的事情。分类无助于降低产品使用的难度,但是可以帮助用户认知产品和周边的世界。
12、永远围绕功能而做设计,永远不要倒过来做这件事情。
13、 一个产品的基本功能不受用户认可,做加法也无济于事。
14、 想不清楚一个功能点之前,宁可不做。
15、千万不要让用户在产品里“管理”什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