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以前的网页中,table用height:100%是可以整屏的,但在网页头部增加:
<!DOCTYPE html PUBLIC "-//W3C//DTD XHTML 1.0 Transitional//EN" "http://www.w3.org/TR/xhtml1/DTD/xhtml1-transitional.dtd">
<html xmlns="http://www.w3.org/1999/xhtml">
后就和没有用height:100%一样了,后来发现要给html,body都增加height:100%的属性,这是高度自适应问题的关键所在。
html,body{
margin:0px;
height:100%;
}
一个对象高度是否可以使用百分比显示,取决于对象的父级对象,Table在body之中,因此它的父级是body,而浏览器默认状态下,是没有给body一个高度属性的,因此当我们直接设置#left为height:100%;时,不会产生任何效果,而当我们给body设置了100%之后,它的子级对象Table的height:100%;便发生作用了,这便是浏览器解析规则引发的高度自适应问题。而代码中除了给body应用之外,还给 HTML对象也应用相同的样式设计,这样做的好处是使IE与firefox浏览器都能够实现高度自适应。另外,Firefox中的HTML标签不是 100%高度,因此给两个标签都定义为height:100%;以保证两个浏览器下均能够正常显示。